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冇得解


人自小自古便會問點解.why.
幾多代過去,找到了一大堆答案,其實全部都是展現了如何如此.how.
上帝,佛祖,老,莊,孔...都只說了how,沒有答到why.
還記得六七歲時問目不識丁的婆婆,點解.......幾乎每次都得同一個回答:"冇得解! 你隻馬騮,解左你就隨山走。"
.冇得解.

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暗病

"佔領中環"的潛目的必會成功。就是証明香港其實不需要抗爭。 ---2014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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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論近一個月,都係時侯說明一下何謂"潛目的"了,潛意識者潛藏於人內心深處之信念,大多數時候那人自己很難發現的但又不斷將那人推向某方向的力量。
我意思就是指發起人戴博士不是有意陰謀打壓民主抗爭,而係他不自知自覺地"好心做壞事"。一身兼兩職[且對立的]其實好快痴線。

我好明,不少讀聖經的人都會有此暗病。

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

彷彷彿彿讚美

5: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神的]安慰。

基督在天上正也哀慟當中,其實二千年來未停過。
基督徒一起分嘗是應當的,只是"有些人"自作聰明把這個份抹掉。傳一個不用哀慟的假福音。

讓讚美詩充滿喜樂! 彷彷彿彿~

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

理性勿近

記住!世上還有一個最大的宗教反不得,勿近!叫科學教。

2013年3月16日星期六


發了一個問題給別人,別人便給你一些答案。
發一個問題給自己,自已便找到一個答案。而且是用得著的。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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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ying的時代,為甚麼要用眼睇《天與地》
(2011年12月21日)




【am730訊】據說,《天與地》被喻為「Cult劇」。人吃人,cult。冇對白,也cult。在電視劇營造電影感,更cult。
甚麼是cult?好難試舉例說明之,但似乎對現代人來說,當遇上某事物是有異於平常見慣的,就是cult。
於是,《法證III》張可頤住家布置到成間夜總會咁,正常;《萬凰之王》出現一座CG紫禁城,也很正常。對比起來,《天與地》首集的陳豪家竟然是實 景?cult!那場陳豪與邵美琪在八號風球的街道上享受打風的樂趣(而又沒有用上CG來處理),也cult!角色統統唔鍾意講嘢乜都收收埋埋擺喺心度,極 cult!
這類cult例可以無限地數落去。
《天與地》之所以被說成是「Cult劇」,主要還是跟近年黃金時間播出的劇集不同。但《天與地》真的cult嗎?
一齣有質素、尊重觀眾智慧的劇集,不是本應拍成這麼樣的嗎?
撰文:月巴氏
blog:http://fatmoonba.blogspot.com/
email:fatmoonba@yahoo.com.hk
駐報漫畫家:Cuson(http://weibo.com/cusonlo)


先旨聲明,我不是戚其義粉絲。
他主理的《金枝慾孽》我一集都冇完整睇過。那些《天地男兒》、《火舞黃沙》、《珠光寶氣》、《飛女正傳》等等等等,一樣,冇睇過就係冇睇過。所以,請信我,我絕不是因為這個監製的(亮麗或不亮麗)往績,今天才會去看《天與地》,而是因為,一場戲。
剛出席完陳豪婚宴的阿佘,據說飲大咗,伏在枱上沉沉地睡了。陳豪、林保怡和黃德斌先後來到,在已經感受不到半點所謂婚宴喜悅的空蕩蕩現場,摺起紙飛機來,紙飛機在阿佘頭頂或低飛或掠過,然後,她紮醒,崩潰地哭了起來。
沒有對白,那股谷了好久的成年人孤獨力量,卻爆了出來。在一切內心感受都需要對白旁白才能成功傳送給電視觀眾的年代,戚其義的天與地之間,寂靜,竟是最有力的對白。


不能齋聽的劇集……
TVB的劇已變得很能照顧忙碌觀眾的需要。
期間,你大可以洗碗、煮飯、上網、打機、去廁所或做任何事——只要你能夠空出一對耳,而距離又不太遠的話,便可以憑著聽對白而明晒劇裡的恩怨情仇了。
像《萬凰之王》結局篇那晚,我明明忙著打邊爐烚肥牛,但胡杏兒那充滿澎湃感情的唸對白方式,便讓我明白到她怎樣在宣萱勸服下,為了大清江山而去勸謀朝篡位 的愛人陳山聰收手,到最後,又怎樣為了愛情而選擇了自殺——當然,我不會知道杏兒的確實自殺方法,但斷估,是用某種利物一嘢拮落自己身上的吧,因為我清楚 聽到了一下拮嘢入肉的效果聲響……
《天與地》就太過不照顧觀眾了。
劇集播放時我絕對不能夠行開唔睇,不能單用雙耳去聽,因為劇中人都被設計成唔鍾意開口的,總把感受收埋喺內心的最深處,往往藉著行為和眼神表達出來,例如:陳豪把頭挨在枱上看著醉了的佘詩曼;患有眼疾的黃德斌合埋雙眼炒餸;林保怡剁幾分鐘肉餅似要剁到直至消失天與地……
但就是這麼一齣《天與地》,叫習慣了用耳去睇劇的我們,重新的,把雙眼張開。



演員的存在
變成只為了唸對白
近年(被認為)的成功劇集,都有著高潮迭起的情節。
怎樣展現那高潮迭起?每一節臨播廣告時,來一個小高潮,話俾心急觀眾知下一節會有料到;每一集臨播完來一個中高潮,等觀眾下一晚準時收看;大高潮則留在星期五那一集最後一節,要觀眾吊癮吊足周六日,到星期一乖乖的坐定定睇。
高潮迭起的情節,要靠高密度對白營造。於是,現在的劇集角色順理成章地,都好鍾意講嘢。演員主要作用就是去講對白——七情上面地講對白,遇上一些有望成為 「金句」的對白,更加要落足力去講(就算明明得自己一個對住部電腦打字,都要運用感情豐富的腔調,把自己打的字講出來)。角色,是交代高潮迭起情節的載 體,像《法證先鋒》那一整team法證人員和探員的存在,不過是作為交代案情的陳述者,至於性格個性,只是種方便陳述情節製造劇情衝突的添加劑。



怎麼樣的人,
才會做出怎麼樣的行為
當大部分劇集在建立情節,《天與地》卻在建立人物。
因為,行為是由人物做出來,而怎麼樣的人物,就會做出怎麼樣的行為來。當觀眾一早得悉人物的心態個性,便會明白他的行為,行為具備了合理性。
林保怡食齋不是為了健康,而是那永世難忘的一天那口塞在嘴裡的人肉,令他怕了肉,更怕的,是要面對昔日那個吃掉朋友的「我」。
只管在建立情節的劇集,人物是依附劇情而存在,他們之所以變化,純粹是因為劇情需要變化。
《天與地》的劇情也有變化(即使對很多久經訓練的視迷來說絕不算劇力萬鈞),卻是基於人物本身出現了變化。
一個年少無知時曾經坐擁夢想的青年,為生存可以吃掉朋友;一個投身工運的熱血人士,也可在明白人吃人世界運作的真實法則後,頃刻間變成一個賄選議員——而以上種種,統統是構成林保怡角色的基因。
是他也是你和我,組成一個人的基因是複雜的。



搖滾核心價值
其實,香港人是從不認真看待搖滾的。六十年代的Woodstock、七十年代的Punk浪潮,對我們,大概是來自另一個幾百光年以外行星的故事。
在香港,搖滾便是Mr.。
《天與地》令我最驚奇的,是居然夠膽用搖滾作為「background music」。
過去港劇對搖滾這回事,不是片面描述為青少年尋覓理想的純真行為,就是一種為反叛而反叛的激進行為,對於搖滾的核心價值,從來沒有掂過。
冇錯,歷史已經印證了N次,搖滾絕對不能改變世界,即使不少年輕的或曾經年輕的人,都曾被徹底地呃過。但搖滾還是有其作用——藉著音樂,叫還沒被社會擊倒的年輕人放膽,公然質疑眼前的世界。
當陳豪和林保怡吃過人肉,掙扎求存下成為大人後,他們已經不再相信(昔日那個相信)搖滾(的自己),對殘酷世界除了質疑,更重要的是摸熟規則,戮力地生存下去。
在《天與地》裡還相信搖滾的,是Joe Junior飾演的Dr. Dylan(我真心認為,這個名字是對搖滾詩人Bob Dylan的一個暗示和致敬)。
所以,Dr. Dylan才能心水清地、真誠地說出他對這個世界的諸種質疑,同時成就了近十年來出自劇集的、最具力量的對白。現代人只會信奉一種價值,而這種價值人云亦 云,人人都在努力爭取成為同一個模樣的人。這是存在主義關注的其中一個地方(即使存在主義的盛行已是上世紀初的事),在龐大的權力架構之下,現代人沒有了 獨特性,任何人都可以被另一個人代替。



與角色呼吸
同一個時代的空氣
道聽塗說,《天與地》因為很多原因變成擺足兩年的倉底劇。
當日那一名勒令收埋《天與地》的高層(如果有的話),真的想向你講句:多謝。因為你的一個(基於唔知甚麼原因所作的)決定,令這個港劇近乎已經與時代脫了 節的時代,至少還有一齣《天與地》——當然,撇除古裝劇不計,時裝劇裡角色的穿著都是走在時代尖啄的,還大量使用最新的科技產品,一點都不跟時代脫節,只 是他們似乎都活在一個異世界,或一個平衡世界——查案式劇集的人只會犯案和查案,家族恩怨式劇集的人只會爭產和你我互鬧互摑,時代?跟他們完全無關。
但回看七、八十年代的時裝劇,卻是在回應時代,所以有血有肉,角色是真實的,你會感到裡頭的角色真的存在,跟你呼吸著同一個世代的空氣,而不只是個生安白造出來的假人。(像《變色龍》便是邊播邊拍,方便把現實的事件放進去劇集裡。)
Dr. Dylan便給予了我這份感覺。編劇為Dr. Dylan安排的那段對白,大概是在回應兩年或很早之前的香港。兩年後劇集重見天日了,離奇和悲哀的是,那段對白在今時今日竟然依然適用,而且隨時更加適用。
香港的電視觀眾曾經是有智慧的,但不知道甚麼原因,他們被訓練得蠢了。
香港的電視從業員也曾經有智慧,但不知道甚麼原因,他們都被搞蠢晒了。
電視劇是一場娛樂,不一定需要「文以載道」(與其看擺到明「文以載道」的劇集,我寧願睇/聽多十次《萬凰之王》好了),但娛樂也不一定純粹為求笑一餐,偏 偏現在大部分劇集看在很多人眼裡都變成一齣笑片(近年讓我笑得最勁的是《富貴門》結局篇),well,這是觀眾太渣還是劇集製作人更渣?都唔知咯。
《天與地》絕不是一齣革命Cult劇。她的存在只是讓我們醒番起:劇集,本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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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廢,有肉食
《天與地》中的肉與罪 / 文.張婉雯

【明報】2011年12月29日


我不諱言,首次看《天與地》的原因,是因為傳說中的「吃人」橋段:在電視劇中,竟有如此「出位」情節,實在讓人好奇。

果然,第二集就來了:先是劉俊雄(林保怡飾)為爭取工人權益絕食,畫面交代他十幾年前在被困雪山逼得殺友吃肉;然後是以朗(陳豪飾)把牛扒切開,放進口中慢慢咀嚼;失憶的振軒(黃德斌飾)把三文魚餵進兒子口中,小朋友大叫好味;接下來,俊雄結束絕食,誤吃肉粥,嘔吐大作。

一連串時空交錯的鏡頭,看得人毛骨悚然。尤其是振軒舉刀殺人後,鏡頭一轉,畫面對準一塊血淋淋的牛扒,手起刀落,同樣是血花四濺、皮肉分離。剎那間,不禁反思:吃肉,真的「理所當然」?

人類何時開始吃肉
人是什麼時候開始吃肉的?根據《聖經》記載,人類本來是素食者:「我供給五穀和各種果子作你們的食物。但是所有的動物和鳥類,我給牠們青草和蔬菜吃。」(《創世紀》1:29-30)這就是伊甸園:沒有貪婪,就用不着殺戮。

那麼,動物何時開始要為人類犧牲?人類何時起變成食肉獸?是人類犯罪以後。始祖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上帝發現了,於是「主上帝把獸皮造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然後把他們逐出伊甸園。獸皮從何而來?就是動物的屍體── 儘管《聖經》並沒有說明,這頭動物是本來就自然死去,還是為上帝所殺。

然後是洪水淹地。上帝因見世界罪惡太深,決定以洪水滅世界,卻又不忍萬物滅絕,於是吩咐唯一的義人挪亞以方舟為所有物種留後裔。洪水退卻,上帝與挪亞以彩虹立約,不再水淹大地:「所有地上的牲畜、空中的飛鳥、地面的爬蟲,和海裏的魚類都要畏懼你們,歸你們管理。從前我把蔬菜給你們作食物,現在我也把這些動物給你們作食物。」(《創世紀9:2-3)也就是說,人類犯罪後,動物就成為人類的犧牲品,肉食就成為我們的習慣,直到今時今日。

到了今天,很多人,包括基督徒自己,都忘記伊甸園中上帝的安排。著名動物權益主義者Carol J. Adams曾提到一段童年回憶:讀大學的時候,她家中的馬兒不知何故被流彈射中死亡,家人都很傷心。那一夜的晚餐是漢堡,吃吃,Carol忽然想到:Jimmy(死掉的馬)一生備受寵愛,死後也獲好好埋葬;如果這條漢堡包裏的牛也如占美一樣,有名有姓,是家裏的一分子,她還會將之吃進肚嗎?自那日起,Carol成為素食者。「命名」讓人和動物之間發生了關係,而伊甸園中,負責為各樣動物命名的,正是人類始祖阿當。同樣,在《天與地》中他們吃掉的,不只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對他們來說「有名有姓」的人。這個人叫「家明」,他們的好朋友。

大概沒有人會把《天與地》看成基督教作品吧。然而,劇中三位男角都的而且確被「罪」綑綁── 打從吃人之後,他們無論做什麼都是錯的;炒黑股固然是錯,父慈子孝是假象,連搞工運也是出於自私。劇中,俊雄的師傅江兆泉(劉丹飾)就講過:「不一定是為名為利才是為自己。為了讓自己好過些,也是為自己!」果然,言猶在耳,俊雄發起工人罷工行動,把小企業東主逼得當場跳樓── 由罪人伸張的正義,到底是有缺陷的正義。

是罪人還是瘋子
於是,以朗索性拋低道德枷鎖,按桌大嚼;劇中,只有他不怕舊事重提,三番四次提醒俊雄:「當年我做過什麼,你也做過﹗」這就是「原罪」: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在「罪」的網羅中,當大家都在吃蘋果/人肉時,不吃的那個才奇怪(可以想像,在雪山中,哪個不成為共犯的,會被另外兩個幹掉)。吃人肉當然是現實中的異數,然而肉食場面天天上演。我們自出娘胎就被教導吃肉;我們身邊大部分人都吃肉,自己不吃就是標奇立異。即使,在小時候,我們都曾為養了幾個月最後被宰的小雞流過眼淚。哭過痛過後,我們都像振軒的孩子,從父母手中接過肉塊,一嘗血肉滋味,然後大叫「好吃」,在成年人的鼓勵與嘉許中把惻隱遺忘。對動物的同情心只限出現在童話書中。所以,後來俊雄放棄素食,也就等如放棄他的罪疚和對公義的追求。

這就是人類:我們總有本事把一切變得合理。個個都炒樓炒股,安分守己打工注定一世窮;做大事必然要違背良心,因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把事情推到最極端的結果,就是謹慎有禮的日本人來個南京大屠殺,禮儀之邦的子民搞出文化大革命,培養了康德的地方成為納粹帝國── 當身邊所有人都成為瘋子,如果你還堅持做個正常人,那麼,你才是瘋子。

我無意把肉食者等同十惡不赦的罪人;我只想強調,「罪」這回事,也許比想像中更無處不在,因為「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服它」(《創世紀4:6-7》)。基督教一直強調「罪」,那到底什麼才是「善」?我想起《老子》中的這幾句:「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上帝為什麼不讓人吃「知善惡」果子?既知善,就有惡。善惡不知,道法自然,方是伊甸原意。然而我們選擇了「善」,選擇以葉子掩飾自己,那就只能儘管錯,一直錯到至死方休。

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

稱上帝為義

思想脫軌,結果不一定是脫了軋的思想, 因為在這歪繆的世代可能會是一種歸正。

譚有先生的思想言論,會被看為向”正統”對著幹。 其實他只不過走著他的孤獨路,一步一步, 一意孤行。
我不懂打中文,很怕長篇大論,看到他這些精彩的文字,有很多的共鳴,所以借用分享; 不完全吻合自己心中所想, 但已經是很似了。

[太 7:13-14, 現中修訂版]
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那通向滅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好走的,朝著這方向走的人很多。那通向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難走,找到的人也很少。

昌   2013.1.11

http://www.obadiah2004.com/Dairy_Frame.htm
2012 年 1 月 9(週三 )

當年,摩西曾問上帝:
你叫甚麼名字?
出 3:13摩西對上帝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其實,上帝叫甚麼「寶號」有甚打緊呢?只要「衪」能夠給我們「良好感覺」或「有效功能」,就夠格「封神」了!
或曰:你亂解經喲,摩西沒有問上帝叫甚麼名字,他是「替百姓問」而已!
我說:別告許我你不知道「替別人問」是一種怎樣的人情世故。這夥百姓金牛犢、巴力、耶和華,統統可以「撈亂」來拜,哪裡會在乎上帝是誰或叫甚麼名字?會如此死心眼看不開的,是摩西。這也正正就是宗教徒與信仰者的根本分別。
上帝叫甚麼名字呢?
出 3:14-15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是我的名……。
耶和華是希伯來原文音譯,意為「我是」,玄一點說,是「我是我所是」(I AM WHAT I AM),「自有永有」是取其意。卻是,甚麼是「自有永有」?甚麼是「I AM WHAT I AM」?
有位「大牧師」這樣說:
就是「自己有,永遠有」叫做「自有永有」。怎麼有這樣的自有永有呢?很簡單嘛,真理就是自有永有的。二加二等於四不需要開始;二加二等於四不等於你媽媽生你才開始,永遠就是二加二等於四。太陽還未曾發光以前,二加二等於四了,不需要開始。
所以神是真理,神不需要開始的。……
卻是,上帝是不是「自己有,永遠有」,這是摩西所關心的麼?
摩西在埃及深宮之中,苦苦想望認祖歸宗四十年,在米甸曠野隱姓埋名,不敢再想望祖宗家國,又四十年,此中屈辱悲苦,實在不足為外人道,如此,忽然出現一個「自己有,永遠有」的上帝,與他何干?
摩西哪裡有心情工夫,去關心理會上帝的名字有甚「神學奧義」,譬如「神是真理,神不需要開始」之類?
請將你的所有「神學」丟到垃圾桶裡,上帝是怎樣的「自有永有」,怎樣的「I AM WHAT I AM」,聖經本來說得明明白白,不必牧師學者們亂說一通。
摩西沒有興趣知道上帝有甚麼「屬性」有多大能力,是不是「自己有,永遠有」,摩西只想知道:
「你」還是「祂」嗎?
——你還是六百年前應許過我祖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嗎?
令摩西百般疑惑的,不是眼前的「這個上帝」是不是上帝(或所謂「真神」),而是已經好幾百年渺無音訊毫無動靜的「那個上帝」,怎會忽然出現在他的眼前?
同胞受苦受辱,連摩西都看不過眼,出手相救還落得慘淡下場,但「那個上帝」卻躲到哪裡去了?
──祂還在嗎?
──祂變了嗎?
──祂說過的話算數嗎?
──還是我祖宗遇人不淑,那個根本不是上帝?
──還是我自作多情,世上本無上帝,或說,沒有會愛你愛到天長地久的「那種上帝」?
我們的天父知道摩西要「問」甚麼,祂也答得絲絲入扣,完全對應。
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之地。
總意就是:
──我還在!
──我沒變!
──我說過的話必算數!
──你祖宗沒有遇人不淑,我確是上帝!
──你也沒有自作多情,我就是會愛到天長地久的「那種上帝」!
我們的天父「自有永有」,但不是玄之又玄的「自己有,永遠有」,而是深情大義的--
曾經是我,永遠是我!
我——耶和華是負責任的神,決不始亂終棄。
因我名為自有永有——天長也久!
……
宗教徒追求泛泛的宗教感覺與宗教功能,「人盡可夫」,上帝叫張三還是李四毫不打緊,但信仰者卻渴望「天長地久」,故此他們極之在乎「這個上帝」是不是還是「那個上帝」。
這才是真正的「一神論」。
讀經不必讀出故作高深的神學或木無表情的律法或惡俗不堪的應用,只要讀出天父上帝的「天長地久」,好「打救天父」然後「打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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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8(週二 )

牧師告訴你:讀經為求「上帝打救」;
俄網卻堅持:讀經為要「打救上帝」!
天離地,都不及如此之遠。
……
三十二年來,我讀聖經,有時也為「打救自己」,也想「上帝打救」,譬如想得著甚麼安慰或指引之類,不可諱言,也沒有甚麼見不得人,正如我肚痛牙痛時也很想祈個禱就得醫治一樣,「層次」自是不高,但亦人之常情,未可厚非。
事實更是,人在苦罪沉淪中渴望「上帝打救」,完全天經地義,正如有病的人需要醫生一樣。所以,俄網並非揶揄別人讀經「層次低」,要大家讀經時「渾然忘我,只見上帝」之類。反之,我一生都憎惡矯情,尤其是宗教界裡的這一類矯情造作。
我說,我讀經是為要「打救上帝」,絕對不是要炫耀我的「層次高品味好」,好將其他牧師學者踩在腳下。因為,我之所謂「打救上帝」,其實也是為了「打救自己」而已,好最終得著「上帝打救」。
換言之,俄網與牧師們的決定性分別,是他們認為可以「一步到位」,讀經可「直接」讀出「上帝打救」來,而俄網卻是「三位一體」——堅持讀經首要的是「打救上帝」,繼而以之「打救自已」,然後才能得著「上帝打救」,決不能「偷步」!
為甚麼一定要先「打救上帝」?
我不說神學,只講故事……
……
從前,香港有一個三口之家,有一天,做爸爸的說:
這裡謀生不易,我在南洋有幾個親戚,說是做小生意的,
我往那邊碰碰運氣去,預備好了,就回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
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卻是,做爸爸的一去,就十八年了,更且渺無音訊,只留下母子倆相依為命,艱難度日。其間,還遇上太平洋戰爭,香港淪陷,母子倆輾轉逃難,日子更是難過……
……
十八年後,有一個「陌生男人」出現在那如今已二十多歲的兒子前,說:
我就你爸爸,眼下已是幾家跨國公司的老闆。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從今天開始,你母子倆就有好日子過了……
兒子卻並不雀躍,只是語含譏刺地問:
你是誰?!
……
假如,這兒子是個「宗教徒」,他必定不會這樣問,他只會關心「爸爸」有多少身家,他可以分得多少,以後的「好日子」究竟有多好之類。
不幸的是,他是個「信仰者」。他並非不吃人間煙火,並非不想自己和媽媽從此過「好日子」。可是,他無法釋懷——「舊事」決不可能就此「已過」。他的「子性」迫使他必須追問:
這十八年來,你在哪裡?
他不是問你這個「人」在哪裡,而是問你的「心」在那裡。事實上,他之會問「你是誰」,不是因他懷疑眼前這個「人」是不是「爸爸」,而是因他懷疑這個「爸爸」究竟是不是「人」:
可以十八年丟下妻兒於不顧的,算甚麼「爸爸」?
兒子以疑惑甚至悲憤的眼神,看著這個「遲來的爸爸」,對於這個「遲來的打救」,他一點不稀罕。
剎那間,
天地逆位,
要被「打救」的竟不是兒子,
而是爸爸……
……
爸爸沒有自辯,只在公事包中拿出一本頗見殘舊,近兩吋之厚的書來:
這是我十八年來的日記,中間夾著的,都是我多年來在各處尋找你母子倆的尋人啟事。
這十八年,你們還有母子相依,爸爸卻沒有再娶,十八年來都是孤身一人……
兒子接過來,捧著那厚甸甸的「爸爸日記」,欲罷不能地看下去,直看到淚下如注……
最苦的竟然是爸爸……
爸爸被「打救」了!
……
讀經只為一事,就是讀出一個結論:
「最苦的竟然是上帝……」
好以此結論「打救上帝」,然後「打救自己」--「打救」自己脫離對天父上帝的不信與懷疑,倒來過說,就是建立對祂的信心,終而打開心靈欣然接受「上帝打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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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0(週四 )

俄網說,讀經是要,至少是首要「打救上帝」,如果你一腦子是「清教神學」,慣於字正腔圓,你非但無法明白,甚至認為我「褻瀆神靈」。事實上,俄網與主流「一言不合各走各路」的根本大別,亦在這裡。
宗 教徒以為,「罪」與「贖罪」這些「概念」是屬於「人」的,至於「赦免」、「饒恕」、「稱義」等「概念」則是屬 於「神」的。所有宗教活動的本質,幾乎都是人努力去作些甚麼「善功」以得到神的「赦免」或說「打救」,我見許多「基督徒」之所謂「信」──要信得字正腔圓 斯文雅緻品學兼優之類,其實也是「善功」的一種。
宗教徒貌似恭敬,不認為上帝會有甚麼「問題」,至於上帝要被「打救」,更是匪夷所思且冒犯神明。事實卻是,他們從未深刻反思人間苦罪,對於上帝「本身」更是毫不在乎。
遠的不說了,你每天打開報紙看看,幾多的戰爭禍亂、逼迫殘殺、災荒疾病、生離死別、家散人亡,在在皆慘不忍聞,難道你從不會問:
「上帝,你在哪裡,你有眼看的嗎?」
故作高深的神學──「三位一體」、「神人二性」、「自己有永遠有」,大鑼大鼓的宗教活動──「三福」、「四律」、「福音遍傳」,可以解釋或掩蓋這些深不見底的苦罪疑團嗎?

知不知道,一個人只要稍有心肝,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因此而「將上帝定罪」:
這世上,要嗎沒有上帝,要嗎祂不仁不義!
別以為這種人沒有「信心」,大錯,他們比許多開口聖經閉口上帝卻了無心肝的「牧師學者」,信心高上百倍!
他們「質疑」上帝,正因為他們「在乎」上帝!
他們懷疑「沒有上帝」,正因為他們渴想「有上帝」!
他們疑心上帝「不懷好意」,正因為他們渴想上帝「滿懷善意」!
他們信,所以懷疑!
他們事實上並不想「定上帝的罪」,因為他們並不希望「沒有上帝或上帝不懷好意」會是究竟的事實,他們內心深處是「想信」的。他們渴想「有上帝,且祂會賞賜尋求祂的人」。然而,現實世界的深沉苦罪,卻好像「證明」他的「信」是一廂情願枉自多情的。
人間的苦罪現實,儼然已將上帝「定罪」,血證如山。
他們不是揶揄者,並不以嘲弄人間為樂。他們內心深處,不想將上帝「定罪」,他們樂意「稱上帝為義」。

但「證據何在」?
還記得兒子手中的「爸爸日記」嗎?
在「人的角度」,人間的苦罪不仁,很可以「證明上帝有罪」,而我們讀聖經──天父上帝的「爸爸日記」,為的就是試試從「上帝的角度」,再看人間,直到看出「最苦的竟然是爸爸」,終而「將上帝稱義」。
丟開那些垃圾神學,回看聖經。難道你還看不出,聖經中第一個「被定罪」的正是上帝嗎?
創 3: 4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5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聖經中「第一宗冤案」不是亞伯被該隱殺害,而是撒旦「動議」人類「和議」然後上帝被「定罪」──祂對人「不懷好意」。事實上,整個人類的歷史幾乎都是伊甸故事的延伸,都是撒旦「動議」人類「和議」然後上帝被「定罪」的「上帝沉冤錄」。
信仰者渴想「有上帝,且祂會賞賜尋求祂的人」,於是,他們苦苦尋覓人間中可有上帝「善意的痕跡」,終於,他們找到了「爸爸日記」,更在那個「人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的人身上,確認上帝的滿懷善意,終而「將上帝稱義」。
俄網是這樣「信法」的:
不信就是定上帝的罪,信就是稱上帝為義。
人的罪莫大於不信──冤枉上帝有罪,
人的義莫過於信──稱上帝為義。
……
西方神學將「法庭模式」死套在神人關係與救贖論裡,以為「人」是「犯人」上帝是「法官」,故而會被定罪或赦免的只會是人,可以宣告對方有罪無罪的只會是神。
俄網說過八百遍了,請你以「家庭模式」、「父子模式」重看一遍聖經,因為聖經是「爸爸日記」,父要我們這樣讀經。
道理淺得不能更淺了:「法庭模式」是單向的,這個宣判那個候判,身分不會調換。但「父子模式」總是雙向的,父子可以「互相定罪」,也可以「互相赦免」。想想,人若不先將上帝稱義──他怎可能信?怎可能被上稱義。反之,人若定上帝為有罪,他怎可能信?怎可能得著赦罪?
… ...

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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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obadiah2004.com/Dairy_Frame.htm
太有共鳴, 擔心網路沒有保險,好文章找不回, 所以保存一個copy.

今天日誌:主體信仰的追尋(一)              2012 年 1 月 7(週一 )
這個題目定得一點不好,十分累贅,因為事實上並不存在「非主體」的信仰。「非主體」的總是宗教,而信仰,總是「主體」的。
但這個年頭,我不很相信有誰還知道信仰與宗教之間的天淵之別甚至水火不容,我若僅僅說「信仰的追尋」,我很疑心會被誤會為「天路歷程」的一種。自然,我定其名曰「主體信仰的追尋」,也會被誤會以為信仰有許多種,而我之所謂「主體信仰」只是「其一」而已。
都算了,反正「被誤會」是我的宿命,無力修正,無可逃避。既怎麼說都是「錯」的,那就隨心直說聽天由命好了!
……
我一生從未追求過「客體信仰」(宗教),我所追求的總是「主體信仰」——真實且唯一的信仰。
甚麼是「客體信仰」——正確說法是「宗教」——呢?
客體信仰者(宗教徒)所追求的,其一是「感覺」——或是一種靈性超昇的宗教滿足感,或是一種人格完成的道德成功感,或是一種聖潔無罪的贖罪解脫感,或是一種「如有神助」的人生安全感;其二是「功能」,或是祈福消災,或是改良品性,或是美化人生,或是淨化社會,或是指導政治,或是「打救世界」,或是「信者上天堂」,諸如此類。其中,表面看來,雖有粗鄙自利與崇高偉大之別,但「感覺主導」與「功能主義」的本質,並無二致。
客體信仰者關懷的感覺,是「我」「我們」的感覺;客體信仰者關懷的功能,是信仰(宗教)「對我」或「對我們」的功能。即是說,在他們的所謂信仰實即宗教的活動中,他們切切關懷的對象,實質是「我或我們」,亦即是「人類自己」——即使他們「滿口聖經」甚至「一身事奉」!
說穿了,客體信仰(宗教)從根本上說,是一種人本主義, 且比一般人本主義更加「人本」,因為它把「上帝」收攝在人的感覺與需要之下,人的定義被大幅擴大到足以「併吞上帝」,而不只像一般人本主義那樣僅僅「排斥 上帝」而已。說來真是極之奇詭,就是一般人本主義者並沒有在真正意義上「否定上帝的存在」,倒是宗教徒將上帝收攝在人的感覺與需要之下,就把上帝「消滅於 無形」。
主體信仰者(信仰者)卻並不如此,更是洽洽相反。主體信仰者並不必需超然到全然不關心自己的感覺與這信仰對自己的功能(宗教徒,譬如修道主義者,倒時常有這種誇張矯情的表現),但是,他們至少同樣關心「上帝的感覺」「這信仰對上帝的功能」
如果你一腦子是四平八穩字正腔圓的「清教思想」,我保證你一句都不會聽得明白我的說話,甚至無法看下去。因為你必以為「關心上帝的感覺與這信仰對上帝的功能」這種說法太匪夷所思,甚至有「離經叛道」更且「褻瀆神靈」之嫌。
整個宗教界,從新約時代的法利賽派到中世紀修道主義到近代清教思潮以至今天的主流神學,幾全體一致認定「完美全 善」的上帝必不會有像人那樣的「感覺」(情緒反應),即或聖經偶有提及,都不過是擬人說法,不可當真;而「自足無缺」的上帝也決不會像人那樣有甚麼「需 要」,故此信仰(宗教)的「功能」云云,總是對人來說而決不可能是對上帝來說的。一言以蔽之:
信仰(其實是宗教)是人的需要,不是上帝的需要!
告訴大家,俄網與主流「一言不合誓不兩立」,就是因我堅決認定:
信仰不僅是人的需要,也是甚至更是上帝的需要!
說來很玄,然而,基督信仰的奧秘與真情大義都盡在其中,就是主體信仰者別具靈性,他們竟會關心上帝這個主體「本身」,好像對一個「人」那樣,關心祂的感覺,關心祂的需要。
將上帝當做神來膜拜?
將上帝當做人來關心?
哪種「信法」才是聖經真正啟示與我們的基督信仰,才會真正討我們的天父的喜悅?——你自己說!
俄網與主流的「信法」天差地別,大得超乎你的想像……
……
我很「冷然」——我並不很在乎一個絕症垂死的病人死前有沒有「決志」,死後上不上得天堂,以至死時是否安祥自在之類。這些都是客體信仰者所關心的人類感覺與宗教功能,與信仰並不相干。
我只在乎一事,就是那個要人經歷種種悲歡離合生老病死,據云又在天堂等「信」祂的人上去的上帝,究竟是個怎樣的 上帝?——祂有感覺的嗎?祂感受到我們的悲喜愛恨恐懼期待嗎?據說祂在天堂等我們「上去」,但我更要知道,我們在人間苦罪沉淪的時候,祂在哪裡,祂有沒有 「下來」?一言以蔽之:
宗教徒在乎「上帝打救」,
信仰者在乎「打救上帝」!
客體信仰者(宗教徒)只在意這個「上帝」能否「打救他們」——給他們「良好感覺」與「有效功能」。他們事實上不關心不在意這上帝究竟是「誰」,更別說衪的感覺與需要。
主體信仰者(信仰者)卻別有靈性,他們要「打救上帝」——將上帝從一位無感覺無需要的「宗教裡的冷面判官」,「打救」出來,成為一位有感覺有需要的「信仰裡的慈悲天父」。
真信仰者不十分關心自己或別人是否可以上天堂及怎樣可以上天堂,他們更關心這個天堂是不是一個值得上的天堂,在天堂裡等著我們的上帝,又是不是一位配得我們「付託永遠」的上帝。
主體信仰者知道:上帝只要是真情大義的上帝,救得的祂一定救,不救的總有祂的理由甚至苦衷,用不著我們粗心費神。反之,上帝若不是真情大義的上帝,祂要「救你上天堂」,你也要三思,怕祂不懷好意,或是不幾天後心血來潮就又把你貶下凡間甚至打落地獄去。
主體信仰者一生都會心緒不寧,都無法像客體信仰者那般安頓於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動」中,直到他們確然知道,上帝原來有感覺也有需要——尤其是有「被愛」(「被信」的核心)的強烈需要!
宗教徒最會引經據典鸚鵡學舌,說甚麼「上帝就是愛」之類,卻不知道甚至明言暗示地否認「上帝需要愛」的事實!他們打著聖經反聖經,悍然否認我們的天父上帝是一位「需要愛」而且其程度更甚於一位「妒婦」的上帝。這是因為,一位這樣有強烈的感覺與需要的上帝,「不受控制」,會使宗教徒感到極端不安,於是,他們會設法將祂「木乃伊化」——將祂推上遙遠的「神臺」上來膜拜祂事奉祂。
信仰者卻有赤子般的靈心慧眼,故此,一位有強烈感覺與需要,甚至會因「愛得不 著滿足」而傷心蝕骨妒火中燒的上帝,非但不會使他們不安,倒使他們無比安心。他們因著信——兒子想家想爸爸的直覺,就知道只有如此「有感覺」的上帝,才會 真正感受到人類苦罪沉淪中的悲歡愛恨,只有有如此強烈的「被愛的需要」的上帝,才會真正知道愛為何物,才會真情大義要生欲死地愛我們且一愛到底。
信仰者與宗教徒,基本上是兩個「人種」,「各從其類」。如果,我一生裡能使幾個宗教徒變成信仰者,我死而無憾矣!
……
久不久,就有不知就裡的人勸我「回歸主流」。我只想說,在網上獨來獨往自說自話,不怎麼「體面」,卻很可能是我的宿命,是於人於我都最合適的「事奉方式」。
俄網的「道」決不可能見容於主流,既是救世無力,自身難保,就無謂「擾亂公安自尋短見」了。在此一面「閉門造舟」,一面「任君選擇」,可能是我最好甚至唯一的選擇。話都在這裡了,要聽的就聽,聽出甚麼就是甚麼,總之,「貨物出門,概不負責」!
從前,我太狂妄,要人家聽,更要聽出我想要他們聽出的東西來,終於不歡而散。 後來發現,這於人於己,都是為難,何苦來哉?到如今,終於學會了「貨物出門,概不負責」的道理。於是,就在俄網上擺個無人看管的「地攤」——陳列貨色,分 類上架,任君選擇,分文不受,更無版權,但也概不負責,不含保養,更沒有售後服務。

各安天命,一切隨緣!
俄網話是「冷」的,心卻是「熱」的。

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發現良心

http://www.reaper.fm/index.php
http://www.reaper.fm/reviews.php

今天很感觸,要為REAPER寫一段文字。

二十多年來用電腦做音樂製作 , 由Mac到Windows, 從Digital performer到Logic到ProTools到Cubase/Nunando到LIVE......到近年來停在 REAPER, 以往每年半便要換更快的電腦硬件.
工作要交貨,花費幾多[Mac機啊]也得付上。直至幾年前遇上 REAPER,到今天我未換過腦[依然用intel E5300], 當年的三千圓"文書機", 今天的"笑料"; 
可愛的舅父問我"工作上有否需要買新機,可以送一部給我! " .當然立即想 loe1𦧲飯應, 可惜是"工作上"啊! 我真的沒有需要, 因為夠用了。基於我真的愛世界, 為地球環境好, 不買新機了。

是REAPER這個軟件壞了我的好事! 使我沒有新機用!這軟件快速,穩定,全能,體貼,輕巧,便宜!仲係mac/win通行。買千幾圓比較其他三千幾的更好, 仲可以不付款隨便做"試用家"; 即是跟大家講道義,講良心!

今時今日呀, 甚麼世代啊, 竟然放低自己本來很強的bargain power !任由其他大公司打壓,抄襲[例如PreSonus]; 何況一個人寫出一個幾乎完美的專業軟件的, 不可能是傻瓜!---是瘋狂中之瘋狂。香港口語叫---有種。

就是執住一份瘋狂! 認定自己不是傻瓜, 在這個世代依然感覺到還活著,且發現有同路人,好老師 :

http://www.obadiah2004.com/Dairy_Frame.htm
www.howtindog.com
http://kleeworkshop.xanga.com/
http://chandoremi.wordpress.com/
http://www.facebook.com/diaspora.hk


2013年1月4日星期五

向你的心說出真相

多年前網上讀過的一首好詩 , 再尋回:
http://web.ntpu.edu.tw/~soloman/poem-truthtoheart.htm



http://web.ntpu.edu.tw/~soloman/proverb1.htm

傳福音的本質及動機?



有說十架神學己被某些青少年事工被扭曲: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75662&Pid=6&Version=0&Cid=150&Charset=big5_hkscs

根本問題是傳福音的起點已經基於成功神學出發.那十架是披上了金鑲上鑽石的。

我自己信主三年後,一次聚會時分享,說發覺信耶穌原來好辛苦,為何你們不一早告訴我? 大家真的很喜樂平安嗎?...沒有一個人回應.

之後花上十多年時間,才開始弄清楚我可以信甚麼, 我真的信甚麼, 然後,才知道我可以傳甚麼; 然而我又向世界見證了甚麼。

-----假如從未深深體會這世界原是苦難, 這又何需半個福音。

我為何要反教會

如果我想去關愛社會底下階層, 我可以走到天橋底,老人中心, 孤兒院;
    而不會到深水埗一間有冷氣,柚木地板的基督教會.
如果我想去關心社會政治,人權公義, 我可走去立法會, 區議會, "人民力量"等等;
    而不是參加教會反同志禱告.
如果我想去找別人一起打球, 便去市政局球場;
    而不是參加教會球隊去球場做所謂福音預工.
如果我想去找朋友夾band玩音樂, 便到各大小地下\上音樂會;
    而不是參加敬拜隊.
如果我想去找人傾心事, 大可以在互聯網不用真姓名!更方便說出真心話!
    而不是參加埋堆小組 .
如果我想自high一番, 我會去山頂公園;
    而不是參加聖旦報佳音.
如果我想聽一篇有水準的講道, 還是到互聯網;
    而不是參加格式化崇拜.
如果我想敬拜上帝, 我知我應當用心去活著, 切切思念基督的再來。
    而不是參加敬拜特會之類.
如果我想找信仰上的同行者, 算了吧...

就是不想去"教會", 那裡甚麼都可以找到, 本應找不到的都可以找到, 就是找不到真理的啟示--上帝。

2013年1月2日星期三

傷痕

http://blog.sina.com.tw/dingo50/article.php?pbgid=54856&entryid=588980

於我看來, 基督信仰, 與世上其他之重要分別, 乃教主耶穌是: 貧窮的, 無佳容美貌的, 受傷的, 渴求被愛而又孤僻, 流淚的, 被殺的, 復活並自稱!為至高的! 一意孤行。

可是大多數時候, 信徒們被洗腦, 傳了另外一個耶穌:  尊貴的, 白衣美男子, 到處受愛戴的, 微笑著, 得勝君王但又竟是謙卑有禮, 和諧共融...

"兩位都是基督真像,他就是如此完美." 有人說。 我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是一種精神分裂症!
苦難和榮耀之間是甚麼?完美的英雄救世者!分裂的人格。

在客觀資料數據不足以理性分析出真相下, 我寧願選擇前者。



2013年1月1日星期二

我們會對自己說什麼?

一套令我著迷的影畫戲 .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other_Earth

一個夢


十幾年前, 向朋友借來聖經, 只有新約部份, 當時甚至不知道原來有本叫舊約的東西。
看罷馬太福音後, 哭個不停; 冷靜下來才急不及待翻到書尾看看, 究竟這本書結尾會是甚麼?
馬太福音的結尾是__"直至這個世代的結束"__, 那麼, 啟示錄的尾聲是耶穌基督再臨了吧;__"是的,我必快來。"__一切如此地順理成章!


"...世事看起來都如此巧合的,往往是背後一早已被安排好; 然而那看似一早已被安排好的, 又往往只是一堆巧合."這是我二十三歲時一個夢一句話.
一直記到今天.

明天2012.12.21, 我會信這一個"末日預言"嗎? 我連聖經如此周密的預言也未一一盡信, 何況這個只是後人在資訊不足下的推測.

為何我會著迷於末日呢?是因為十八歲[1985]時一個夢:

西面,旭日初升, 速度由慢而快, 快而更快, 飛的到了頭頂. 見天上六七八九個耀眼光華!
思想還未來得及回應便仆聲倒地. 勉強撐起, 見街上人紛紛如此; 再舉頭見天上七彩斑爛.
瞬間, 前境是蔚藍地球, 上下左右前後盡是黑暗太虛, 只有自我意識而沒有自我身體。六七八九個光體從後進入視覺沖向地球,
結果是並沒有撞擊而是圍著飛圍著轉. 當刻有聲音說__地球引力場改變, 太陽系質量改變, 因著平衡, 地球進到了另外一個星際系統。
又瞬間, 醒來起床走到窗邊向外望, 灰色天空漸漸尉藍,且萬里無雲, 然後是幾個大小不一的"月球", 很美的;
海也是灰色的轉成碧綠, 亮麗晶螢! ...空氣漸漸清新而稀薄, 身體也漸漸地輕鬆, 靈裡一種說不出的平靜。

今天我會叫這是---安息。
這種我親自經歷過的安息,我信了。

"住在地上的人"

基督徒朋友都愛貼聖經經文;我就是未見過有人貼這段, 這段我很深刻的難忘的, 重新再重新地思想。甚至希望這段經文根本是偽造的。這樣明天才可活得輕快點。

和合本:
啟示錄 11: 3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4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5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6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7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8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裏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9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裏。10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新漢語譯本:
啟示錄 11: 3 “我要賜能力*給我那兩個見證人*,他們要穿着粗麻衣宣講 神的信息*一千二百六十天。” 4他們就是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站立在大地的主面前。5如果有人想要傷害他們,火就從他們的口中噴出來,吞滅他們的仇敵;如果有人想要傷害他們,就必這樣被殺。 6他們有權柄關閉蒼天,不讓雨水在他們宣講 神信息的日子落下,又有權柄統管眾水,使水變成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害,攻擊大地。 7他們作完了見證以後,那從無底坑上來的獸要跟他們爭戰,勝過他們,又殺掉他們。8他們的屍首將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這城按靈意叫做所多瑪,又叫做埃及,是他們的主被釘十字架的地方。9來自眾民族、眾支派、眾語言、眾邦國的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人把屍首安放在墳墓裏。10住在地上的人都因他們而歡喜快樂,互相送禮,因為這兩位先知曾使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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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信徒都忘記"住在地上的人"其實包括自己! 也許這是部份信徒堅持自己會災前被提的重要原因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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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 示錄六9 羊羔打開第五個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了神的道,有為了自己所持守的見證而被殺的人的靈魂。 10 他們大聲呼喊,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為我們的血伸冤,要到幾時呢?」 11 於是有白袍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歇息片刻,直到那些跟他們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就是那些將要好像他們一樣要被殺的人,滿了數額。
原來真正信徒們不是已經被提,而是被殺!直等到最後一個也被害死去不再住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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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明日讚歌」

http://www.nicovideo.jp/watch/1227263513

http://tieba.baidu.com/f?kz=531458250
alan -「明日讚歌」  

根植大地,相輔相生,無聲慟哭  
手捧著這清澈的泉水,但還是會不斷從指尖滑落
在這無情而現實的世界中,如果連真情表白的勇氣也缺失了……

那麼,就讓我們放聲歌唱!!!
讓那些卑劣偽善的人們去直面,真正的優雅和美好!!!
那麼,就讓我們縱情舞蹈!!!
向著那廣闊無盡的蒼穹,永遠虔誠地祈禱!!!

又髒又黑的水面,漂浮著太多的蚊蠅
(這種狀況下)任何的解釋都顯得毫無意義
有人曾說,世界上絕沒有無盡的長夜,(那麼我便在這漫漫長夜之中)吹奏著竹笛直到天明。

讓我們縱聲吶喊!!!
毫無可能的事情,僅僅只是蒼白的羽翅。
讓我們衷心讚美!!!
向著那火紅般的夕陽
送去我們明日的讚歌!!!

to do ke 讓我們衷心讚美!!!
張開這天真無邪的雙手,為我們所熱愛的人們,現在到底身在何方???
u ta e。。。。。。。。。。。。。。。。。。。。。
讓我們放聲歌唱!!!
to do ke。。。。。。。。。。。。。。。。。。。。
讓我們衷心讚美!!!

以武力建立

縱橫天上地下古今中外,未見一國度不是以武力建立的。
政治不只是一場遊戲, 從來都是戰爭, 而且陰險。
有內戰,有外戰,有時內因外,有時外因內, 多時互為反影; 不能只看一面!
世界大戰已經再次激烈展開, 只是形式跟上幾次不同!

心靈雞湯

讓我也跟風貼下心靈雞湯:---

欺騙我的, 增長了我的見識;
絆倒我的, 強化了我的能力;
中傷我的, 砥礪了我的人格;
藐視我的, 覺醒了我的自尊;
斥責我的, 助長了我的智慧;
遺棄我的, 教導了我的獨立;
傷害我的, 磨練了我的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