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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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ying的時代,為甚麼要用眼睇《天與地》
(2011年12月21日)




【am730訊】據說,《天與地》被喻為「Cult劇」。人吃人,cult。冇對白,也cult。在電視劇營造電影感,更cult。
甚麼是cult?好難試舉例說明之,但似乎對現代人來說,當遇上某事物是有異於平常見慣的,就是cult。
於是,《法證III》張可頤住家布置到成間夜總會咁,正常;《萬凰之王》出現一座CG紫禁城,也很正常。對比起來,《天與地》首集的陳豪家竟然是實 景?cult!那場陳豪與邵美琪在八號風球的街道上享受打風的樂趣(而又沒有用上CG來處理),也cult!角色統統唔鍾意講嘢乜都收收埋埋擺喺心度,極 cult!
這類cult例可以無限地數落去。
《天與地》之所以被說成是「Cult劇」,主要還是跟近年黃金時間播出的劇集不同。但《天與地》真的cult嗎?
一齣有質素、尊重觀眾智慧的劇集,不是本應拍成這麼樣的嗎?
撰文:月巴氏
blog:http://fatmoonba.blogspot.com/
email:fatmoonba@yahoo.com.hk
駐報漫畫家:Cuson(http://weibo.com/cusonlo)


先旨聲明,我不是戚其義粉絲。
他主理的《金枝慾孽》我一集都冇完整睇過。那些《天地男兒》、《火舞黃沙》、《珠光寶氣》、《飛女正傳》等等等等,一樣,冇睇過就係冇睇過。所以,請信我,我絕不是因為這個監製的(亮麗或不亮麗)往績,今天才會去看《天與地》,而是因為,一場戲。
剛出席完陳豪婚宴的阿佘,據說飲大咗,伏在枱上沉沉地睡了。陳豪、林保怡和黃德斌先後來到,在已經感受不到半點所謂婚宴喜悅的空蕩蕩現場,摺起紙飛機來,紙飛機在阿佘頭頂或低飛或掠過,然後,她紮醒,崩潰地哭了起來。
沒有對白,那股谷了好久的成年人孤獨力量,卻爆了出來。在一切內心感受都需要對白旁白才能成功傳送給電視觀眾的年代,戚其義的天與地之間,寂靜,竟是最有力的對白。


不能齋聽的劇集……
TVB的劇已變得很能照顧忙碌觀眾的需要。
期間,你大可以洗碗、煮飯、上網、打機、去廁所或做任何事——只要你能夠空出一對耳,而距離又不太遠的話,便可以憑著聽對白而明晒劇裡的恩怨情仇了。
像《萬凰之王》結局篇那晚,我明明忙著打邊爐烚肥牛,但胡杏兒那充滿澎湃感情的唸對白方式,便讓我明白到她怎樣在宣萱勸服下,為了大清江山而去勸謀朝篡位 的愛人陳山聰收手,到最後,又怎樣為了愛情而選擇了自殺——當然,我不會知道杏兒的確實自殺方法,但斷估,是用某種利物一嘢拮落自己身上的吧,因為我清楚 聽到了一下拮嘢入肉的效果聲響……
《天與地》就太過不照顧觀眾了。
劇集播放時我絕對不能夠行開唔睇,不能單用雙耳去聽,因為劇中人都被設計成唔鍾意開口的,總把感受收埋喺內心的最深處,往往藉著行為和眼神表達出來,例如:陳豪把頭挨在枱上看著醉了的佘詩曼;患有眼疾的黃德斌合埋雙眼炒餸;林保怡剁幾分鐘肉餅似要剁到直至消失天與地……
但就是這麼一齣《天與地》,叫習慣了用耳去睇劇的我們,重新的,把雙眼張開。



演員的存在
變成只為了唸對白
近年(被認為)的成功劇集,都有著高潮迭起的情節。
怎樣展現那高潮迭起?每一節臨播廣告時,來一個小高潮,話俾心急觀眾知下一節會有料到;每一集臨播完來一個中高潮,等觀眾下一晚準時收看;大高潮則留在星期五那一集最後一節,要觀眾吊癮吊足周六日,到星期一乖乖的坐定定睇。
高潮迭起的情節,要靠高密度對白營造。於是,現在的劇集角色順理成章地,都好鍾意講嘢。演員主要作用就是去講對白——七情上面地講對白,遇上一些有望成為 「金句」的對白,更加要落足力去講(就算明明得自己一個對住部電腦打字,都要運用感情豐富的腔調,把自己打的字講出來)。角色,是交代高潮迭起情節的載 體,像《法證先鋒》那一整team法證人員和探員的存在,不過是作為交代案情的陳述者,至於性格個性,只是種方便陳述情節製造劇情衝突的添加劑。



怎麼樣的人,
才會做出怎麼樣的行為
當大部分劇集在建立情節,《天與地》卻在建立人物。
因為,行為是由人物做出來,而怎麼樣的人物,就會做出怎麼樣的行為來。當觀眾一早得悉人物的心態個性,便會明白他的行為,行為具備了合理性。
林保怡食齋不是為了健康,而是那永世難忘的一天那口塞在嘴裡的人肉,令他怕了肉,更怕的,是要面對昔日那個吃掉朋友的「我」。
只管在建立情節的劇集,人物是依附劇情而存在,他們之所以變化,純粹是因為劇情需要變化。
《天與地》的劇情也有變化(即使對很多久經訓練的視迷來說絕不算劇力萬鈞),卻是基於人物本身出現了變化。
一個年少無知時曾經坐擁夢想的青年,為生存可以吃掉朋友;一個投身工運的熱血人士,也可在明白人吃人世界運作的真實法則後,頃刻間變成一個賄選議員——而以上種種,統統是構成林保怡角色的基因。
是他也是你和我,組成一個人的基因是複雜的。



搖滾核心價值
其實,香港人是從不認真看待搖滾的。六十年代的Woodstock、七十年代的Punk浪潮,對我們,大概是來自另一個幾百光年以外行星的故事。
在香港,搖滾便是Mr.。
《天與地》令我最驚奇的,是居然夠膽用搖滾作為「background music」。
過去港劇對搖滾這回事,不是片面描述為青少年尋覓理想的純真行為,就是一種為反叛而反叛的激進行為,對於搖滾的核心價值,從來沒有掂過。
冇錯,歷史已經印證了N次,搖滾絕對不能改變世界,即使不少年輕的或曾經年輕的人,都曾被徹底地呃過。但搖滾還是有其作用——藉著音樂,叫還沒被社會擊倒的年輕人放膽,公然質疑眼前的世界。
當陳豪和林保怡吃過人肉,掙扎求存下成為大人後,他們已經不再相信(昔日那個相信)搖滾(的自己),對殘酷世界除了質疑,更重要的是摸熟規則,戮力地生存下去。
在《天與地》裡還相信搖滾的,是Joe Junior飾演的Dr. Dylan(我真心認為,這個名字是對搖滾詩人Bob Dylan的一個暗示和致敬)。
所以,Dr. Dylan才能心水清地、真誠地說出他對這個世界的諸種質疑,同時成就了近十年來出自劇集的、最具力量的對白。現代人只會信奉一種價值,而這種價值人云亦 云,人人都在努力爭取成為同一個模樣的人。這是存在主義關注的其中一個地方(即使存在主義的盛行已是上世紀初的事),在龐大的權力架構之下,現代人沒有了 獨特性,任何人都可以被另一個人代替。



與角色呼吸
同一個時代的空氣
道聽塗說,《天與地》因為很多原因變成擺足兩年的倉底劇。
當日那一名勒令收埋《天與地》的高層(如果有的話),真的想向你講句:多謝。因為你的一個(基於唔知甚麼原因所作的)決定,令這個港劇近乎已經與時代脫了 節的時代,至少還有一齣《天與地》——當然,撇除古裝劇不計,時裝劇裡角色的穿著都是走在時代尖啄的,還大量使用最新的科技產品,一點都不跟時代脫節,只 是他們似乎都活在一個異世界,或一個平衡世界——查案式劇集的人只會犯案和查案,家族恩怨式劇集的人只會爭產和你我互鬧互摑,時代?跟他們完全無關。
但回看七、八十年代的時裝劇,卻是在回應時代,所以有血有肉,角色是真實的,你會感到裡頭的角色真的存在,跟你呼吸著同一個世代的空氣,而不只是個生安白造出來的假人。(像《變色龍》便是邊播邊拍,方便把現實的事件放進去劇集裡。)
Dr. Dylan便給予了我這份感覺。編劇為Dr. Dylan安排的那段對白,大概是在回應兩年或很早之前的香港。兩年後劇集重見天日了,離奇和悲哀的是,那段對白在今時今日竟然依然適用,而且隨時更加適用。
香港的電視觀眾曾經是有智慧的,但不知道甚麼原因,他們被訓練得蠢了。
香港的電視從業員也曾經有智慧,但不知道甚麼原因,他們都被搞蠢晒了。
電視劇是一場娛樂,不一定需要「文以載道」(與其看擺到明「文以載道」的劇集,我寧願睇/聽多十次《萬凰之王》好了),但娛樂也不一定純粹為求笑一餐,偏 偏現在大部分劇集看在很多人眼裡都變成一齣笑片(近年讓我笑得最勁的是《富貴門》結局篇),well,這是觀眾太渣還是劇集製作人更渣?都唔知咯。
《天與地》絕不是一齣革命Cult劇。她的存在只是讓我們醒番起:劇集,本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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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廢,有肉食
《天與地》中的肉與罪 / 文.張婉雯

【明報】2011年12月29日


我不諱言,首次看《天與地》的原因,是因為傳說中的「吃人」橋段:在電視劇中,竟有如此「出位」情節,實在讓人好奇。

果然,第二集就來了:先是劉俊雄(林保怡飾)為爭取工人權益絕食,畫面交代他十幾年前在被困雪山逼得殺友吃肉;然後是以朗(陳豪飾)把牛扒切開,放進口中慢慢咀嚼;失憶的振軒(黃德斌飾)把三文魚餵進兒子口中,小朋友大叫好味;接下來,俊雄結束絕食,誤吃肉粥,嘔吐大作。

一連串時空交錯的鏡頭,看得人毛骨悚然。尤其是振軒舉刀殺人後,鏡頭一轉,畫面對準一塊血淋淋的牛扒,手起刀落,同樣是血花四濺、皮肉分離。剎那間,不禁反思:吃肉,真的「理所當然」?

人類何時開始吃肉
人是什麼時候開始吃肉的?根據《聖經》記載,人類本來是素食者:「我供給五穀和各種果子作你們的食物。但是所有的動物和鳥類,我給牠們青草和蔬菜吃。」(《創世紀》1:29-30)這就是伊甸園:沒有貪婪,就用不着殺戮。

那麼,動物何時開始要為人類犧牲?人類何時起變成食肉獸?是人類犯罪以後。始祖亞當和夏娃偷吃禁果,上帝發現了,於是「主上帝把獸皮造衣服給亞當和他的妻子穿」,然後把他們逐出伊甸園。獸皮從何而來?就是動物的屍體── 儘管《聖經》並沒有說明,這頭動物是本來就自然死去,還是為上帝所殺。

然後是洪水淹地。上帝因見世界罪惡太深,決定以洪水滅世界,卻又不忍萬物滅絕,於是吩咐唯一的義人挪亞以方舟為所有物種留後裔。洪水退卻,上帝與挪亞以彩虹立約,不再水淹大地:「所有地上的牲畜、空中的飛鳥、地面的爬蟲,和海裏的魚類都要畏懼你們,歸你們管理。從前我把蔬菜給你們作食物,現在我也把這些動物給你們作食物。」(《創世紀9:2-3)也就是說,人類犯罪後,動物就成為人類的犧牲品,肉食就成為我們的習慣,直到今時今日。

到了今天,很多人,包括基督徒自己,都忘記伊甸園中上帝的安排。著名動物權益主義者Carol J. Adams曾提到一段童年回憶:讀大學的時候,她家中的馬兒不知何故被流彈射中死亡,家人都很傷心。那一夜的晚餐是漢堡,吃吃,Carol忽然想到:Jimmy(死掉的馬)一生備受寵愛,死後也獲好好埋葬;如果這條漢堡包裏的牛也如占美一樣,有名有姓,是家裏的一分子,她還會將之吃進肚嗎?自那日起,Carol成為素食者。「命名」讓人和動物之間發生了關係,而伊甸園中,負責為各樣動物命名的,正是人類始祖阿當。同樣,在《天與地》中他們吃掉的,不只是一個人,還是一個對他們來說「有名有姓」的人。這個人叫「家明」,他們的好朋友。

大概沒有人會把《天與地》看成基督教作品吧。然而,劇中三位男角都的而且確被「罪」綑綁── 打從吃人之後,他們無論做什麼都是錯的;炒黑股固然是錯,父慈子孝是假象,連搞工運也是出於自私。劇中,俊雄的師傅江兆泉(劉丹飾)就講過:「不一定是為名為利才是為自己。為了讓自己好過些,也是為自己!」果然,言猶在耳,俊雄發起工人罷工行動,把小企業東主逼得當場跳樓── 由罪人伸張的正義,到底是有缺陷的正義。

是罪人還是瘋子
於是,以朗索性拋低道德枷鎖,按桌大嚼;劇中,只有他不怕舊事重提,三番四次提醒俊雄:「當年我做過什麼,你也做過﹗」這就是「原罪」: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在「罪」的網羅中,當大家都在吃蘋果/人肉時,不吃的那個才奇怪(可以想像,在雪山中,哪個不成為共犯的,會被另外兩個幹掉)。吃人肉當然是現實中的異數,然而肉食場面天天上演。我們自出娘胎就被教導吃肉;我們身邊大部分人都吃肉,自己不吃就是標奇立異。即使,在小時候,我們都曾為養了幾個月最後被宰的小雞流過眼淚。哭過痛過後,我們都像振軒的孩子,從父母手中接過肉塊,一嘗血肉滋味,然後大叫「好吃」,在成年人的鼓勵與嘉許中把惻隱遺忘。對動物的同情心只限出現在童話書中。所以,後來俊雄放棄素食,也就等如放棄他的罪疚和對公義的追求。

這就是人類:我們總有本事把一切變得合理。個個都炒樓炒股,安分守己打工注定一世窮;做大事必然要違背良心,因為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把事情推到最極端的結果,就是謹慎有禮的日本人來個南京大屠殺,禮儀之邦的子民搞出文化大革命,培養了康德的地方成為納粹帝國── 當身邊所有人都成為瘋子,如果你還堅持做個正常人,那麼,你才是瘋子。

我無意把肉食者等同十惡不赦的罪人;我只想強調,「罪」這回事,也許比想像中更無處不在,因為「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服它」(《創世紀4:6-7》)。基督教一直強調「罪」,那到底什麼才是「善」?我想起《老子》中的這幾句:「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上帝為什麼不讓人吃「知善惡」果子?既知善,就有惡。善惡不知,道法自然,方是伊甸原意。然而我們選擇了「善」,選擇以葉子掩飾自己,那就只能儘管錯,一直錯到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