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脫軌,結果不一定是脫了軋的思想, 因為在這歪繆的世代可能會是一種歸正。
譚有先生的思想言論,會被看為向”正統”對著幹。 其實他只不過走著他的孤獨路,一步一步, 一意孤行。
我不懂打中文,很怕長篇大論,看到他這些精彩的文字,有很多的共鳴,所以借用分享; 不完全吻合自己心中所想, 但已經是很似了。
[太 7:13-14, 現中修訂版]
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那通向滅亡的門是寬的,路是好走的,朝著這方向走的人很多。那通向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難走,找到的人也很少。
昌 2013.1.11
http://www.obadiah2004.com/Dairy_Frame.htm
2012 年 1 月 9(週三 )
當年,摩西曾問上帝:
你叫甚麼名字?
出 3:13摩西對上帝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上帝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
其實,上帝叫甚麼「寶號」有甚打緊呢?只要「衪」能夠給我們「良好感覺」或「有效功能」,就夠格「封神」了!
或曰:你亂解經喲,摩西沒有問上帝叫甚麼名字,他是「替百姓問」而已!
我說:別告許我你不知道「替別人問」是一種怎樣的人情世故。這夥百姓金牛犢、巴力、耶和華,統統可以「撈亂」來拜,哪裡會在乎上帝是誰或叫甚麼名字?會如此死心眼看不開的,是摩西。這也正正就是宗教徒與信仰者的根本分別。
上帝叫甚麼名字呢?
出 3:14-15上帝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耶和華是我的名……。
耶和華是希伯來原文音譯,意為「我是」,玄一點說,是「我是我所是」(I AM WHAT I AM),「自有永有」是取其意。卻是,甚麼是「自有永有」?甚麼是「I AM WHAT I AM」?
有位「大牧師」這樣說:
就是「自己有,永遠有」叫做「自有永有」。怎麼有這樣的自有永有呢?很簡單嘛,真理就是自有永有的。二加二等於四不需要開始;二加二等於四不等於你媽媽生你才開始,永遠就是二加二等於四。太陽還未曾發光以前,二加二等於四了,不需要開始。
所以神是真理,神不需要開始的。……
卻是,上帝是不是「自己有,永遠有」,這是摩西所關心的麼?
摩西在埃及深宮之中,苦苦想望認祖歸宗四十年,在米甸曠野隱姓埋名,不敢再想望祖宗家國,又四十年,此中屈辱悲苦,實在不足為外人道,如此,忽然出現一個「自己有,永遠有」的上帝,與他何干?
摩西哪裡有心情工夫,去關心理會上帝的名字有甚「神學奧義」,譬如「神是真理,神不需要開始」之類?
請將你的所有「神學」丟到垃圾桶裡,上帝是怎樣的「自有永有」,怎樣的「I AM WHAT I AM」,聖經本來說得明明白白,不必牧師學者們亂說一通。
摩西沒有興趣知道上帝有甚麼「屬性」有多大能力,是不是「自己有,永遠有」,摩西只想知道:
「你」還是「祂」嗎?
——你還是六百年前應許過我祖亞伯拉罕的「那一位」嗎?
令摩西百般疑惑的,不是眼前的「這個上帝」是不是上帝(或所謂「真神」),而是已經好幾百年渺無音訊毫無動靜的「那個上帝」,怎會忽然出現在他的眼前?
同胞受苦受辱,連摩西都看不過眼,出手相救還落得慘淡下場,但「那個上帝」卻躲到哪裡去了?
──祂還在嗎?
──祂變了嗎?
──祂說過的話算數嗎?
──還是我祖宗遇人不淑,那個根本不是上帝?
──還是我自作多情,世上本無上帝,或說,沒有會愛你愛到天長地久的「那種上帝」?
我們的天父知道摩西要「問」甚麼,祂也答得絲絲入扣,完全對應。
我是你父親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
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之地。
總意就是:
──我還在!
──我沒變!
──我說過的話必算數!
──你祖宗沒有遇人不淑,我確是上帝!
──你也沒有自作多情,我就是會愛到天長地久的「那種上帝」!
我們的天父「自有永有」,但不是玄之又玄的「自己有,永遠有」,而是深情大義的--
曾經是我,永遠是我!
我——耶和華是負責任的神,決不始亂終棄。
因我名為自有永有——天長也久!
……
宗教徒追求泛泛的宗教感覺與宗教功能,「人盡可夫」,上帝叫張三還是李四毫不打緊,但信仰者卻渴望「天長地久」,故此他們極之在乎「這個上帝」是不是還是「那個上帝」。
這才是真正的「一神論」。
讀經不必讀出故作高深的神學或木無表情的律法或惡俗不堪的應用,只要讀出天父上帝的「天長地久」,好「打救天父」然後「打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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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8(週二 )
牧師告訴你:讀經為求「上帝打救」;
俄網卻堅持:讀經為要「打救上帝」!
天離地,都不及如此之遠。
……
三十二年來,我讀聖經,有時也為「打救自己」,也想「上帝打救」,譬如想得著甚麼安慰或指引之類,不可諱言,也沒有甚麼見不得人,正如我肚痛牙痛時也很想祈個禱就得醫治一樣,「層次」自是不高,但亦人之常情,未可厚非。
事實更是,人在苦罪沉淪中渴望「上帝打救」,完全天經地義,正如有病的人需要醫生一樣。所以,俄網並非揶揄別人讀經「層次低」,要大家讀經時「渾然忘我,只見上帝」之類。反之,我一生都憎惡矯情,尤其是宗教界裡的這一類矯情造作。
我說,我讀經是為要「打救上帝」,絕對不是要炫耀我的「層次高品味好」,好將其他牧師學者踩在腳下。因為,我之所謂「打救上帝」,其實也是為了「打救自己」而已,好最終得著「上帝打救」。
換言之,俄網與牧師們的決定性分別,是他們認為可以「一步到位」,讀經可「直接」讀出「上帝打救」來,而俄網卻是「三位一體」——堅持讀經首要的是「打救上帝」,繼而以之「打救自已」,然後才能得著「上帝打救」,決不能「偷步」!
為甚麼一定要先「打救上帝」?
我不說神學,只講故事……
……
從前,香港有一個三口之家,有一天,做爸爸的說:
這裡謀生不易,我在南洋有幾個親戚,說是做小生意的,
我往那邊碰碰運氣去,預備好了,就回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
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卻是,做爸爸的一去,就十八年了,更且渺無音訊,只留下母子倆相依為命,艱難度日。其間,還遇上太平洋戰爭,香港淪陷,母子倆輾轉逃難,日子更是難過……
……
十八年後,有一個「陌生男人」出現在那如今已二十多歲的兒子前,說:
我就你爸爸,眼下已是幾家跨國公司的老闆。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從今天開始,你母子倆就有好日子過了……
兒子卻並不雀躍,只是語含譏刺地問:
你是誰?!
……
假如,這兒子是個「宗教徒」,他必定不會這樣問,他只會關心「爸爸」有多少身家,他可以分得多少,以後的「好日子」究竟有多好之類。
不幸的是,他是個「信仰者」。他並非不吃人間煙火,並非不想自己和媽媽從此過「好日子」。可是,他無法釋懷——「舊事」決不可能就此「已過」。他的「子性」迫使他必須追問:
這十八年來,你在哪裡?
他不是問你這個「人」在哪裡,而是問你的「心」在那裡。事實上,他之會問「你是誰」,不是因他懷疑眼前這個「人」是不是「爸爸」,而是因他懷疑這個「爸爸」究竟是不是「人」:
可以十八年丟下妻兒於不顧的,算甚麼「爸爸」?
兒子以疑惑甚至悲憤的眼神,看著這個「遲來的爸爸」,對於這個「遲來的打救」,他一點不稀罕。
剎那間,
天地逆位,
要被「打救」的竟不是兒子,
而是爸爸……
……
爸爸沒有自辯,只在公事包中拿出一本頗見殘舊,近兩吋之厚的書來:
這是我十八年來的日記,中間夾著的,都是我多年來在各處尋找你母子倆的尋人啟事。
這十八年,你們還有母子相依,爸爸卻沒有再娶,十八年來都是孤身一人……
兒子接過來,捧著那厚甸甸的「爸爸日記」,欲罷不能地看下去,直看到淚下如注……
最苦的竟然是爸爸……
爸爸被「打救」了!
……
讀經只為一事,就是讀出一個結論:
「最苦的竟然是上帝……」
好以此結論「打救上帝」,然後「打救自己」--「打救」自己脫離對天父上帝的不信與懷疑,倒來過說,就是建立對祂的信心,終而打開心靈欣然接受「上帝打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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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0(週四 )
俄網說,讀經是要,至少是首要「打救上帝」,如果你一腦子是「清教神學」,慣於字正腔圓,你非但無法明白,甚至認為我「褻瀆神靈」。事實上,俄網與主流「一言不合各走各路」的根本大別,亦在這裡。
宗
教徒以為,「罪」與「贖罪」這些「概念」是屬於「人」的,至於「赦免」、「饒恕」、「稱義」等「概念」則是屬
於「神」的。所有宗教活動的本質,幾乎都是人努力去作些甚麼「善功」以得到神的「赦免」或說「打救」,我見許多「基督徒」之所謂「信」──要信得字正腔圓
斯文雅緻品學兼優之類,其實也是「善功」的一種。
宗教徒貌似恭敬,不認為上帝會有甚麼「問題」,至於上帝要被「打救」,更是匪夷所思且冒犯神明。事實卻是,他們從未深刻反思人間苦罪,對於上帝「本身」更是毫不在乎。
遠的不說了,你每天打開報紙看看,幾多的戰爭禍亂、逼迫殘殺、災荒疾病、生離死別、家散人亡,在在皆慘不忍聞,難道你從不會問:
「上帝,你在哪裡,你有眼看的嗎?」
故作高深的神學──「三位一體」、「神人二性」、「自己有永遠有」,大鑼大鼓的宗教活動──「三福」、「四律」、「福音遍傳」,可以解釋或掩蓋這些深不見底的苦罪疑團嗎?
知不知道,一個人只要稍有心肝,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因此而「將上帝定罪」:
這世上,要嗎沒有上帝,要嗎祂不仁不義!
別以為這種人沒有「信心」,大錯,他們比許多開口聖經閉口上帝卻了無心肝的「牧師學者」,信心高上百倍!
他們「質疑」上帝,正因為他們「在乎」上帝!
他們懷疑「沒有上帝」,正因為他們渴想「有上帝」!
他們疑心上帝「不懷好意」,正因為他們渴想上帝「滿懷善意」!
他們信,所以懷疑!
他們事實上並不想「定上帝的罪」,因為他們並不希望「沒有上帝或上帝不懷好意」會是究竟的事實,他們內心深處是「想信」的。他們渴想「有上帝,且祂會賞賜尋求祂的人」。然而,現實世界的深沉苦罪,卻好像「證明」他的「信」是一廂情願枉自多情的。
人間的苦罪現實,儼然已將上帝「定罪」,血證如山。
他們不是揶揄者,並不以嘲弄人間為樂。他們內心深處,不想將上帝「定罪」,他們樂意「稱上帝為義」。
但「證據何在」?
還記得兒子手中的「爸爸日記」嗎?
在「人的角度」,人間的苦罪不仁,很可以「證明上帝有罪」,而我們讀聖經──天父上帝的「爸爸日記」,為的就是試試從「上帝的角度」,再看人間,直到看出「最苦的竟然是爸爸」,終而「將上帝稱義」。
丟開那些垃圾神學,回看聖經。難道你還看不出,聖經中第一個「被定罪」的正是上帝嗎?
創 3: 4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5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6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聖經中「第一宗冤案」不是亞伯被該隱殺害,而是撒旦「動議」人類「和議」然後上帝被「定罪」──祂對人「不懷好意」。事實上,整個人類的歷史幾乎都是伊甸故事的延伸,都是撒旦「動議」人類「和議」然後上帝被「定罪」的「上帝沉冤錄」。
信仰者渴想「有上帝,且祂會賞賜尋求祂的人」,於是,他們苦苦尋覓人間中可有上帝「善意的痕跡」,終於,他們找到了「爸爸日記」,更在那個「人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的人身上,確認上帝的滿懷善意,終而「將上帝稱義」。
俄網是這樣「信法」的:
不信就是定上帝的罪,信就是稱上帝為義。
人的罪莫大於不信──冤枉上帝有罪,
人的義莫過於信──稱上帝為義。
……
西方神學將「法庭模式」死套在神人關係與救贖論裡,以為「人」是「犯人」上帝是「法官」,故而會被定罪或赦免的只會是人,可以宣告對方有罪無罪的只會是神。
俄網說過八百遍了,請你以「家庭模式」、「父子模式」重看一遍聖經,因為聖經是「爸爸日記」,父要我們這樣讀經。
道理淺得不能更淺了:「法庭模式」是單向的,這個宣判那個候判,身分不會調換。但「父子模式」總是雙向的,父子可以「互相定罪」,也可以「互相赦免」。想想,人若不先將上帝稱義──他怎可能信?怎可能被上稱義。反之,人若定上帝為有罪,他怎可能信?怎可能得著赦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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