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星期二

"住在地上的人"

基督徒朋友都愛貼聖經經文;我就是未見過有人貼這段, 這段我很深刻的難忘的, 重新再重新地思想。甚至希望這段經文根本是偽造的。這樣明天才可活得輕快點。

和合本:
啟示錄 11: 3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4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5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6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7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8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裏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9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裏。10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新漢語譯本:
啟示錄 11: 3 “我要賜能力*給我那兩個見證人*,他們要穿着粗麻衣宣講 神的信息*一千二百六十天。” 4他們就是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站立在大地的主面前。5如果有人想要傷害他們,火就從他們的口中噴出來,吞滅他們的仇敵;如果有人想要傷害他們,就必這樣被殺。 6他們有權柄關閉蒼天,不讓雨水在他們宣講 神信息的日子落下,又有權柄統管眾水,使水變成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害,攻擊大地。 7他們作完了見證以後,那從無底坑上來的獸要跟他們爭戰,勝過他們,又殺掉他們。8他們的屍首將要倒在大城的街道*上,這城按靈意叫做所多瑪,又叫做埃及,是他們的主被釘十字架的地方。9來自眾民族、眾支派、眾語言、眾邦國的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人把屍首安放在墳墓裏。10住在地上的人都因他們而歡喜快樂,互相送禮,因為這兩位先知曾使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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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信徒都忘記"住在地上的人"其實包括自己! 也許這是部份信徒堅持自己會災前被提的重要原因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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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 示錄六9 羊羔打開第五個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了神的道,有為了自己所持守的見證而被殺的人的靈魂。 10 他們大聲呼喊,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為我們的血伸冤,要到幾時呢?」 11 於是有白袍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歇息片刻,直到那些跟他們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就是那些將要好像他們一樣要被殺的人,滿了數額。
原來真正信徒們不是已經被提,而是被殺!直等到最後一個也被害死去不再住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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